欢迎访问云南省地矿测绘院!
不动产/农经权/
不动产统一登记
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
土地三调
云南省地矿测绘院首批承担14个县(市、区)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部按时完成首证颁发
来源:原创 作者:信息中心 杨薇玉 日期:2016-07-03 浏览:5571 次 [ ]

       6月30日,随着宣威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权证首发仪式的顺利举行,云南省地矿测绘院首批承担技术服务的14个县(市、区)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部按时完成了首证颁发。

       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《2016年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》的通知(云国土资[2016]29号)要求,全省有60个县要在20166月底前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各项准备工作,停发旧证颁发新证。通过前期对接与沟通,云南省地矿测绘首批承担了14个县的不动产登记工作,分别为普洱市思茅区、宁洱县;曲靖市陆良县、罗平县、会泽县、师宗县、宣威县;丽江市玉龙县、永胜县、华坪县、保山市昌宁县、龙陵县;楚雄州武定县、姚安县。

      为了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技术服务工作,我院从去年就积极布署,通过在宁洱县开展试点,模索了一套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与技术服务模式,并于318日颁发了宁洱县的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。4月份,我院利用此模式在陆良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,并于63日完成了陆良县不动产登记首批397本证书的颁发。之后,玉龙、永胜、华坪、罗平等县也陆续举行了首发仪式。随着630日宣威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权证首发仪式的顺利举行,标志着云南省地矿测绘院首批承担的14个县不动产登记第一阶段的工作初全部告捷。

       下一阶段,我院将继续投入更多技术力量,在保障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日常接件按时登记发证的同时,做好存量数据整合,尽快完成各县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库建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