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印发《关于在全省县级及以上部门(单位)党组织和在职党员中开展“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”工作的方案》的通知(云组通〔2021〕22号)要求,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联系社区阿拉街道长春社区相关要求,为了认真贯彻国家《新安全生产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安全生产事故及处理条例》、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》等安全相关法律法规,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和单位、社区消防安全“四个能力”建设,向单位职工和社区居民普及消防基础知识,提高广大群众防火意识,消除火灾隐患,提高应急突发事件应变能力,掌握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及逃生自救方法,构建和谐、平安社区,2021年10月26日院党总支与长春社区开展了安全知识讲座和演练。
本次活动共分为两部分进行,一是昆明市消安应急服务中心高新博主任为大家培训消防安全知识,二是灭火器实际操作使用演练。首先,由昆明市消安应急服务中心高新博主任为大家系统讲解了安全用电、用气常识,日常生活中如何排查火灾隐患及各类初起火灾处置措施及灭火方式。结合火灾事故案例,对违法私拉乱接电线、杂物堆放堵塞安全疏散通道等行为,对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讲解,警示告诫大家引以为戒,从自身做起,消除安全隐患。随后,为将消防理论融于实践,由工作人员介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,并指导大家上前实际操作。
通过此次消防安全演练,让单位和辖区企业加强了消防安全意识,普及消防安全知识,也提高了企业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,切实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,努力营造安全、稳定、和谐的单位和社区环境。